要想保證建筑拆除施工的進度及安全,拆除公司要時刻監控拆除施工過程,具體監控內容如下:
1.堅持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嚴禁立體交叉同時拆除。在無特殊情況和需要時,均不宜采用推(拉)的拆除方法:
2.堅持先拆板→次梁 →主梁嚴禁順序顛倒;
3.堅持慎重過細地拆除以,上部墻體為壓重的懸臂部件(構件)和各類架空、豎向構件、管件;
4.堅持獨立柱 .墻、附墻柱的拆除.應從上至下基本同步進行和應在樓板.樓梯轉角平臺的結構上立設穩妥的作業平臺架后才可進行作業,必須嚴格禁止拆除作業人員直接站立在柱、墻截面和梁上的作業,尤其在拆除外圍柱、墻、梁時更應特別注意落實好作業的安全防護:
5.堅持拆除梁和樓梯板時,必須從中間往兩端基本對稱進行,絕不允許先拆兩端或一端后而讓梁和樓梯板下墜;對凡是跨度和荷重較大的梁、樓梯板的拆除。還應視情況研究是否應落實加設預支護措施。在轉角樓梯板的上節未拆除前,絕不允許進入下節樓梯板的拆除;在樓梯板未拆除前,絕不允許出現對樓梯梁有破壞性的損傷上層樓梯未拆除前,絕不允許進入下層和其以下樓梯的拆除:
6.堅持在每拆一層板、梁和其下的柱、墻時,都能實現有下部樓板梁或其鋼筋骨架網作臨時可靠的水平防護,絕不允許出現從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鋼筋的危險做法;
7.堅持各層的落渣口(可以多個)位置(可考慮充分利用電梯井口、管道井口、垃圾道口)都應選取在非人員上下和水平行走的通道位置上.并應落實防護措施;對拆下的板面上的余渣物料,要做到及時逐層下置到底層并清理,以避免出現結構裂斷的危險:
8.堅持檢查落實拆除施工全過程中對周圍環境的安全保護和文明拆除的措施,實現拆除施工單位對作業安全負責和業主單位安全監控管理雙控制,外人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拆區的警戒范圍,在被拆工程內和可能波及的危險區域內不得有人員居住和歇息;
9.自始至終堅持管好用電用火、用電機具的安全非持證電工不得從事裝拆生產用電和生活用電:
10.所有拆除人員和駐場管理人員必須落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口罩、防塵眼鏡,工作鞋、手套等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不準赤腳、光膀進行作業。